我寫部落格的理由

2008071308:12
部落格可以有很多用途,記錄生活、記錄自己、記錄家庭、記錄週遭的一切事物,只要願意記,這些都可以成為自己很有用的回憶!
 
不管你是用照片、用文字、用插畫來記錄,都是自己的一份心意;不管你是想要自己看,還是想要更多人來回應,真實的記錄,對自己的生活就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!



好久沒寫這類文章了,這次BloggerAds推出了「《2008‧夏》 動員全台部落客一起手牽手 串聯分享計畫!」可以讓大家對自己部落格的情感,藉由文字表達出來,不管是否有獎金,也是個很不錯的活動!

順帶一提的,透過BloggerAds的廣告張貼,其實很有趣,只要有訪客就有收益,貼上我的管理平台的報表,就可以很清楚了,縱使像6/30那樣,廣告曝光率只有123,點擊率是0,但收益還有2.42,與6/2的數據相比較,是不是覺得,BloggerAds很夠意思,它除了重視廣告的收益效果之外,更重視你是否認真經營你的部落格!

(ps.曝光率指的是廣告出現的次數,BloggerAds還貼心的讓你可以選擇,你的廣告要一次出現幾個,可選擇1-3個,選3個的,就是曝光率直接3倍囉) 再想想,如果在銀行要存多少錢,一天才能有18元的利息呢?這樣比喻,是不是又更清楚了呢!


這次串聯的活動還有個好處,就是本次活動串聯貼紙有賺現金的功能喔!
透過您在個人BLOG上放置的活動推薦貼紙(舊的推薦貼紙仍具同樣效力,可一起運用!),只要有成功加入BloggerAds的部落客,在申請後首次30天內獲得的廣告獎金,BloggerAds不僅給您該金額的30%當回饋獎金,活動期間內(7/9~9/9)更將加碼回饋獎金100%。 (這是上次有提過的,被推薦的人也不要感覺不好,因為這只限第一個月,往後的獎金就各憑本事了)
另附帶說明,如果您有多個部落格,都可以同時加入,它的收益是合計起來的哦!

範例說明:小明透過毛毛的BloggerAds活動串聯推薦連結貼紙 在7/10成功加入BloggerAds並在個人BLOG順利放置部落客廣告起30天(即7/10~8/9,30天內),小明在BloggerAds如獲得1000元廣告獎金,毛毛除了既有每天的BloggerAds廣告獎金外,還可獲得小明總廣告獎金的100%回饋獎金,即再加1000元(台幣),實際獲得現金2000元!二倍高報酬!

您也有一點心動了嗎?趕快按下下面的貼紙加入吧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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